非营利法人通常包括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法人组织。其特征即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八十九条

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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