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法院拍卖后剩余款项要怎么拿

责任人房产被法院拍卖之后,剩余款项可以由债权人或者拍卖委托人申请领取;也可以由当事人依照法律文书的规定申请案款;人民法院认为符合给付条件的,即应当予以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

第九条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

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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