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签章时既可以选择签字,也可以选择盖章,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第八条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