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可以行使自己哪些权利

若发现了其他股东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股东可以行使自己所拥有的以下权利: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查阅会计账簿等知情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转让股权的权利;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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