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有哪些规定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法律地位的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如果在中国境内要进行经营活动,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经批准设立后,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的,对中国的法律必须遵守,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但是同时中国法律也会依法保护其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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