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章程和一般公司章程的区别是什么

分公司章程和一般公司章程的区别在于章程内容不同。分公司一般是沿用总公司的章程,针对分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环境制定相应的日常运营及管理细则。而一般公司章程的内容则是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和时间、份额;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公司的组织机构构成;以及其他重要的事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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