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业务的会计分录

1、借入长期借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本金,

2、计提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