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诉讼的管辖权的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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