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 是指行为人依照真簿、真凭证的式样制作虚假的账簿和记帐凭证,以假充真,俗称“造假账”。
变造 是指行为人对账簿、记账凭i进行挖补、涂改、拼接,制作假账、假凭证。
会计凭证,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
变造: 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其中的会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