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交接怎么避免风险

财务人可以提前对要交接的各项资料、物品进行检查,并尽早将手头还未处理完的工作完成,以及检查以下几项:

1、检查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往来是否已经填制好会计凭证;

2、检查账目是否已经登记完毕,登记完毕的账目需结出余额,在末尾余额处加盖经办人印章;

3、编制移交清册,将移交的各项材料列举清楚,检查是否有遗漏项目;

4、将需移交的资料整理妥当,对交接前未能了结的事项以及遗留问题编制书面说明。

需要交接的材料

1、证件、印章类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如未三证合一,需交接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几项);

(2)四章(公章、法人章、财务装用章、发票章);

(3)开户许可证。

2、票据类

(1)空白票据(如银行汇、收款收据等)、票据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

(2)空白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进项/销项税发票);

(3)发票领用簿。

3、凭证、报表类

(1)历年凭证;

(2)历年银行对账单;

(3)历年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4)历年申报表(国地税月度、季度申报表,以及所得税汇算报表等);

(5)历年的管理报表、财务报表、预算报表、分析报表等。

4、电子作业类

(1)U盾、拷贝数据的磁盘等;

(2)税控盘;

(3)开票系统密码、国税申报系统密码等;

(4)修改地税申报系统动态密码接受的手机号;

(5)到税务局将采集头像更改为继任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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