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开庭自己如何答辩

仲裁开庭答辩需要当事人叙述清楚事情的经过,并且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仲裁机构处理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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