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三条规定: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药品销售企业向内部会员收取的会员费不征收增值税。
不征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三条规定: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药品销售企业向内部会员收取的会员费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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