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是如何提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是按以下流程提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填写提讯、提解证,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工作;开展讯问工作,制作讯问笔录,并交犯罪嫌疑人核对;犯罪嫌疑人认为没有错误的,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印,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同时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印,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八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检察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填写提讯、提解证,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
因辨认、鉴定、侦查实验或者追缴犯罪有关财物的需要,经检察长批准,可以提押犯罪嫌疑人出所,并应当由两名以上司法警察押解。不得以讯问为目的将犯罪嫌疑人提押出所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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