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案件如何提执行异议

终本案件提执行异议,只能通过新的诉讼处理,也不属于执行异议。执行异议的提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提出异议的人应是案外人;2、执行异议应针对执行标的提出;3、执行异议应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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