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开发票分为两种情形,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除规定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外,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除以下情形之外,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项目可以开具专票: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3、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5、放弃减税可开具专票的。

6、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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