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生效证明在哪开

判决书生效证明在审判的法院开具。一审判决的,宣判送达后十五日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二审判决的,作出判决并送达后即生效。需向二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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