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提审程序

看守所提审程序如下: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提讯人员讯问人犯完毕,应当立即将人犯交给值班看守人员收押,并收回提讯证或者提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
第二十条
提讯人员讯问人犯完毕,应当立即将人犯交给值班看守人员收押,并收回提讯证或者提票。
第二十一条
押解人员在押解人犯途中,必须严密看管,防止发生意外。对被押解的人犯,可以使用械具。押解女性人犯,应当有女工作人员负责途中的生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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