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三公开是哪三公开

法院三公开是指公开发回理由、公开发回依据、公开发回方式。对发回重审案件应当实行公开宣判、现场送达,使案件当事人和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当场知晓案件审判的结果、当场知晓案件发回重审的理由和依据,其他人员也能通过案件裁定书看得一清二楚、一目了然,以减少“暗箱操作”的疑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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