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辩双方可以向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吗

控辩双方可以向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经审判长允许,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的事实向被告人发问,控辩双方也可以向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
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
经审判长准许,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公诉人讯问的犯罪事实补充发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的事实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就某一问题讯问、发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
根据案件情况,就证据问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在举证、质证环节进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经审判长准许,控辩双方可以向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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