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款超过实收资本要怎样处理

股东投资款超过实收资本可对超过部分转作留存收益入账,认定为股东溢价出资,依法到工商局申请公司增资,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留存收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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