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行业哪些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接着,对“医疗机构”进行了定义和列举,涵盖了各类医疗结构,但未提到“营利性”“非营利性”等字眼。在对“医疗服务”的定义中,表述为:“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也就是说,对于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不是针对公立还是私立医院,而是在价格和服务范围方面进行了限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