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登记

建筑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是需要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若是未登记的,不发生转让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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