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待摊费用会计分录摊销期限: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少于3年。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装修),如以租赁方式租入的使用权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企业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资产类科目),核算长期待摊费用的发生、摊销和结存等情况。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