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原始凭证不能修改。

按有关规定: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是不可以更改的,数量可以由原始凭证的出票人更改并加盖更改人章。不可以由接受原始凭证的财务人员更改。如果数量要修改,那么金额也就不对。因此应该是不能改的,只能重开。原始凭证数量错误,是不可以修改的,只能退回重开。自制原始凭证如果出现差错也要退回出具部门或经手人,重开或者更正,如果是更正,要在更正处加盖更正者的印章,以明确责任;数量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或者经手人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会计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不论是会计人员还是公司的领导人员都不能对原始凭证进行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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