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贷方应计入的科目是哪个

企业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贷方应计入“应付利息”科目。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为了核算企业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借款的本金数额,借方登记偿还借款的本金数额,余额存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数额。本科目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短期借款的取得: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取得短期借款时,

应借:“银行存款”科目,

贷:“短期借款”科目。

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收取借款利息,因此,企业在月末需要预提短期借款的利息。

短期借款的偿还,

企业在短期借款到期偿还借款本金时,

应借:“短期借款”科目,

贷:“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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