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益变动属于资产类科目。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项目和“资本公积”项目之间增设“其他权益工具”项目。

根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财会[2014]13 号,在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增设“4401 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本科目应按发行金融工具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科目设置:

1、应付债券:发行方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

2、衍生工具:对于需要拆分且形成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

3、交易性金融负债:发行的且嵌入了非紧密相关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如果发行方选择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4、其他权益工具: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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