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的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具体指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以及药品的有偿提供者。客体为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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