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既遂量刑标准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所谓敌情,是指与我为敌的一方的一切有关信息情报。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作战利益。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对作战利益造成重大危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七十七条

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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