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突然离职工资怎么算

员工突然离职,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在离职时一次性付清。员工违法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因为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通过扣工资补偿损失的,只能在员工在职期间,且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用人单位违法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先工会求助;向人民法院请求走返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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