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受理要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因为不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不予受理,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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