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调解书的效力有哪些

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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