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不是必须缴纳的,只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2020年,山西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日起,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不用缴费,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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