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的标准扣除

教育期间属于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属于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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