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按照原则

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申诉途径等内容。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及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

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