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法定产假是98天,各地额外奖励产假天数,比如北京市女职工产假为158天,江西省女职工产假为188天,江苏省女职工产假为128天。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产假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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