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需要纳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吗

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需要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只在一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无论领取多少工资,预扣结果同最终汇算清缴结果都会是一样的,不需要再进行汇算清缴。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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