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完了是不可以再就同一事项、同一事实理由进行调解的。裁决书生效之后需要执行劳动仲裁裁决,对于一方但是人不履行裁决书内容的,可以进行执行和解,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