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联系不上企业负责人怎么办

劳动仲裁联系不上企业负责人,可以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如果联系不上企业负责人,且经送达后企业负责人仍不出庭,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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