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错误,但未起诉,如何处理

劳动仲裁裁决以后发现错误是可以要求对错误的事项进行补正。也可以要求重新作出裁决;对于当事人的补正申请是可以在仲裁决定书出来的三十日内提出来,超过时间就会丧失补正的机会。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四条

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及时制作决定书予以补正并送达当事人。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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