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本人不去是可以的。如果本人不便处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写清楚委托劳动仲裁的事项。委托他人代办时,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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