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但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但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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