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打卡没打上,补卡后继续计算工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对应的绩效考核中关于考勤项目的部分绩效工资。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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