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人才引进落户条件为:

1、学历型人才;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2、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

3、技能型人才。

4、创业型人才。

5、急需型人才。

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政策措施,创造条件,引导和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支持用人单位加大投入,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建立合理使用人才机制。

鼓励人才向国家和本市重点和急需的建设工程、科研项目、优先发展的行业、部门和地区流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