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一)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如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改变等。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如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改变等。

(三)难以对某项变更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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