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收档案怎么处理

单位不收档案,可以将档案转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也可以把档案转到户籍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如果单位可以接受档案,且明确规定规定单位需要接收档案的,但是单位不接收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档案法》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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