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人员参与经商怎么处分

工勤人员属于与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作出处分,一般为警告;工勤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可能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工勤人员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能受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五条

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四)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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