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守法和遵守工会章程。我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五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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