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不给工资劳动局管吗

自动离职不给工资,人社局会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与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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