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意外受伤不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且符合医保报销项目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在境外就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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