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政务记过处分有什么影响

副市长政务记过处分的影响为: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记过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政务记过处分满十二个月,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且并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受原处分影响。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九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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